作者: werther0922 (werther) 看板: Gossiping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雖然說 "今天立委諸公的發言,不意外。"
看來是波波們可以很順利的回台灣揮灑他們救人濟世的熱情了
大家自求多福吧
[m一開始:邀請幾個特定單位表明自己立場
[m
[m衛生署:
[m現在醫事人力實行總量管制:每年1300位,現在人力已達目標
[m目前政策規劃:持外國學歷回國要經學歷甄試,經實習後才得以參加國考。
[m而目前全球未有一個國家承認全歐盟的學歷
[m本署立場:學歷甄試若通過則與國內學力相當。
[m署裡:優先保障全民健康,無論做任何決定都須以民意為依歸,大家都必須參加學歷甄試
[m,學歷甄試無論如何必會舉辦。(此為立場而非決定)。
[m
[m高教司:
[m醫師數量本有總量管制,國外相關國家對醫師資格認定與管控軍有各自之規範與限制,
[m國內的醫學系在相關國家依然不受採認,依然需經過各種考核。
[m
[m考選部:
[m根據醫師法的規定,九大地區以外需要甄試,九大地區報考人須檢附資料逐案審查,跟國
[m內相當才能應試,實習時間亦必須習滿,部內支持衛生署的決定。很難判斷是否和國內相
[m當,很難有明確機制根據資料去做判斷。
[m實習部分支持衛生署,考試內容以實務為主,和國外相差甚遠。已在國外時習者,立法院
[m通過法案後,考選部會修考試相關條文,原則上會有信賴保護原則。
[m
[m賴其萬:
[m對台灣醫學生的反應感到有點憂心。
[m有關持國外學歷者,本人贊成衛生署的意見,應全面施以學歷認證。美國70,80年待對國
[m外醫學系者進入美國者,一律需通過考試。
[m國內外的醫學教育最大的差異在於臨床醫學的差異,進入國內依然需要臨床訓練,除了甄
[m試外,應考核其臨床能力。Osce及GOSCE融入醫師考試當中作為篩選,必須在參加國考前
[m實習一年。實習方式為希望有旁人在旁指導,並在教學醫院中完成,而非把他們當廉價勞
[m工利用。
[m針對已在國外者,個人因法律問題,個人不發表問題,應施行學歷甄試,但實行時間有待
[m法律專業人士決定。波蘭醫學院有好有壞,國內醫學生不應對國外醫學生的刻版印象,這
[m次提供國內醫學教育一個檢討的機會。如果當初在國內沒有辦法通過聯考者,到國外接受
[m訓練後的成果不亞於國內醫學生,則國內教育應有所檢討。
[m
[m台大醫黃主任:
[m每個國家都是為了社會需要進行醫學教育,因此教學內容會隨國家有所不同。額外參加醫
[m師考試,最重要的是品質和公平。對國外醫學生在一定額度內要球全部經過學歷爭勢,國
[m內的額度是固定的,避免造成未來醫生的人力問題。
[m醫師的職業必須了解當地的公衛、醫療型態等,本國醫學生都必須經過一年的實習學習,
[m有些國家並沒有實習階段,醫師考試應分為兩階段,醫學系畢業者要通過學歷甄試,要考
[m國家正照,應先實習。已在國外者,應依實際外國醫學系的課程內容和實習課程,做個別
[m審查。若缺乏國內相關課程或實習者,應補足學分。
[m
[m黃富源教授:
[m個人是台大、北醫的兼任教授。外國學歷應經過學歷甄試,我國學歷到外國都須經過學歷
[m認證,根據對等原則,從國外回來者都須經過學歷認證。目前的學歷認證規則是同樣的考
[m試內容會找國內一同等學歷畢業生考試,只要考試和等學歷畢業生成績相同即及格,故此
[m考試是符合公平原則的。
[m國家考試內容僅做最後的驗收,並非完整的內容。不能用國家考試的通過與否做醫師執業
[m能力的判斷。一定要經過學歷認證才能參加國家考試。每十萬人口已有22個醫生,和紐西
[m蘭相等。破壞總量管制,如果無線增加一定會影響國內醫療品質。
[m[1;35m第二部份:邀請其他正反方發言[m
[m
[m[1;33m陳瑩委員:
[m所有發言不代表任何一個委員。
[m
[m[1;33m東歐學生代表家長林錦則
[m第三個題目不夠中性,是否應對國外的學生給予特別保障。他們出去是在法律之下,是”
[m應該”給予保障。以舊法出去,就以舊法適用。我們大家都是在為國人健康做努力,卻變
[m成在保障國內醫學生,學歷甄試通過率太低,且不透明,等於變相封殺國外醫學生。只為
[m了一個東歐去封殺所有的國家,是不公平的,會阻擋優秀留學生回來,會形成鎖國。這個
[m法案是否會變大陸回來鋪路,我們非常擔心,反對修法,保誇大陸學歷認證的問題。持國
[m外學歷者,他們的學校已經教育部審核,他們回來考國家考試時,其所受教育已受過考選
[m部的篩選,這些不容質疑。有部分醫院聘用國外醫學生,是否擔心工作問題,國內在網路
[m散佈謠言。國外醫學生願意到國內醫學生不願去的科別、偏遠地區服務,此外也可促進國
[m際醫療的交流,加強國內醫療的品質。目前很多醫院的住院醫師不足,目前要修這個法幫
[m助國內醫學生,但已入學者應該適用舊法,否則會造成非常大的抗議。
[m
[m[1;33m國外學生代表羅秉承律師:
[m引述黃達夫的話,在沒有證據下就說波蘭醫學生所受的教育比較差,是否違反醫學的科學
[m精神嗎?
[m證據在哪哩,91年修法後國外回來的醫學生比國內醫學生差。今天在九大地區的學生都是
[m我們台灣的子民,在修法的過程有什麼實證基礎,修法造成了什麼實證的證據?這樣政策
[m的大轉彎是為了什麼目的。我不管法律是否溯及既往,當時91年討論時的九大區域的問題
[m沒有經過討論嗎?現在的問題源自於網路上的批評,在國際的公平對待上難道要走上鎖國
[m嗎?醫師法中有一條法條列道,醫師法四條之ㄧ在往後若有其他考量而想要修正,則不得
[m溯及既往!國外的醫學生是基於信賴法律不會變動下,留學出國。出國前還問教育部等,
[m教育部保證不需學歷甄試,故現在這樣修法讓那些學生的家長情何以堪。
[m
[m[1;33m鄭委員:
[m本期修法是為了提升台灣的醫療品質,醫生品質是醫療品質最重要的條件,本席邀請的人
[m不代表個人意見。
[m
[m[1;33m蘇鴻輝:
[m我們今天在基本上支持衛生署。人力規劃如果失衡,醫療需求會造成很大的變動,這些人
[m力不在國內的人力規劃之內,國內的醫師能力將無法照政策走下去。失衡的情況下,衛生
[m署如何做國內的醫療品質。以國內制度平衡和穩定做最大的考量。
[m
[m
[m
[m主席發言,扯到大陸,有委員暴動?
[m
[m[1;33m某某立委:
[m今天提剛沒有提到大陸,我們歡迎,但當我們委員受到威脅時,我們要求今天不要離題。
[m為什麼大陸的家長可以坐到委員席,可以任由他們發言嗎?要求先處理這個問題。
[m
[m廖國棟:
[m沒開mic
[m
[m[1;33m陳瑩立委:
[m今天的主題我們沒辦法限定人家可以提到什麼字眼,我們委員不需針對大陸問題去講,我
[m們委員自己不要針對這個問題繼續討論,聽過就算了。我們民進黨也沒提出這個問題,自
[m己有判斷就好了,沒必要生氣嘛!
[m
[m[1;33m廖國棟:
[m今天請依照提綱發言,盡量不要離題。
[m
[m立委Murmur
[m
[m[1;33m簡佑全(醫聯會代表):
[m我們只是台灣的醫學生,我們只是不斷的努力來達成夢想。我們成績不夠,我們也繼續努
[m力重考,我們這樣照著教育部的體制走有錯嗎?希望各位告訴我們,我們今天在重考班,
[m努力有錯嗎?還是我們只要花錢出國就好。
[m我們都知道臨床醫學絕對不只有課本上的內容,我們支持所有的意見支持全面實習。我們
[m尊重所有的政府機關決定,因為我們只要做個好醫生。
[m當SARS之後,發現醫生的訓練不夠,我們馬上開始接受更多的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,沒有
[m落日條款,因為是和病人健康有關。
[m病人的健康為我首要顧念。
[m我們在7天之內收集到30000多份連數,有一半以上是非醫療專業人士。請告訴我們,我們
[m對了嗎?我們錯了嗎?
[m
[m[1;33m醫師公會:
[m以外國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者,應全面通過學歷徵試,在國家認可的醫院實習後,才能參加
[m國家考試。
[m以外國學歷者,應設總量管制。
[m對於新法實施之前已在國外念書者,尊重國家法律之規定。
[m
[m[1;33m波蘭醫學生代表:
[m我們不需要自己嚇自己,很多年下來才有600, 700個,並非每年都600, 700,這些淘汰率
[m大概都是三成左右,有些是雙重國籍,不一定會回台灣,所以大概只有400個左右,會回
[m來的總共可能只有300多個左右(分六年回來)。沒有實習真的嗎?國外回來的真的沒有
[m管理嗎?希望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,要進入國考一定要有50幾個臨床學分,還有實習學分
[m。國外的實習學分比國內還多,考選部和教育部難道都不知道嗎?美國的醫學教育僅四年
[m,難道就比我們差嗎?我想國外是將實習融入在教學中,一面膠,一面實習。我們現在在
[m講說國家考試不能當作一切,但當初通過聯考的難道就是最優秀的嗎?龜兔賽跑?
[m
[m[1;33m中醫公會
[m我持平,絕對支持政府以及衛生署政策。但既然之前的法律已規定九大地區留學回來是被
[m承認的,以前是合法的,現在應該要持平看待。不能說人家走捷徑、什麼野雞學校。若真
[m的有什麼不適任的問題,我就認為要調整。
[m
[m[1;33m黃委員
[m公共利益應該優於信賴保護原則,但也應該要兼顧信賴原則,不能這樣推翻。我們國內有
[m對國內醫生的訓練標準,我們也不能說國外學生的好壞。所以重點在於國內醫生總數的控
[m管。想請衛生署回答,若國外回來的學生接受實習,且也同意甄試,但據我了解甄試僅有
[m3%。未來的修法沒有問題,但是現在已在國外的學生,我們要如何限制他們的信賴保護。
[m剛剛有提到的實習和甄試,甄試的比例是不是要限制,是不是兩邊的學生一起考,由這個
[m比例來決定能不能參加國考。以菲律賓回來的醫師,在國內診所一時席就實習6年,國外
[m的醫師到台灣當實習醫師所造成的衝擊是什麼?
[m
[m[1;33m侯彩鳳:
[m委員內也有一些提案,遊說法已通過,不能再有團體進行遊說。我們私下都很理性的在思
[m考這些問題。誠信問題!學生團體不會抗議,只有請求,就像剛剛那樣快掉眼淚。立法過
[m程應該要沒有私心,我沒有任何家屬在念醫,所以我是最中性的。但我卻接到投訴電話,
[m被這樣侮辱、干擾。我們現在不要把焦點模糊掉,不要提到兩岸的問題,醫師法4-1並沒
[m有提到兩岸問題,所以請大家一起想出對國內外最兩全其美的辦法。
[m
[m[1;33m鄭委員:
[m不曉得有多少像簡同學這樣的人來向我投訴。從廣告上傳達這樣的訊息,是不是花錢就可
[m以念醫學系圓夢?我是這項修法案的提案人,我和我其他的連署人受到了很大的困擾。
[mBlabla…這個公聽會是為了各位而辦的,所以請大家以最理性的方法傳達意見,對我們修
[m法有幫助,而不是用罵的。
[[m[1;33m徐紹平委員:
[m在委員會裡頭,我提到誠信的問題。家長代表提出的資料似乎都經過政府同意。署長說我
[m是管人命的,人命關天比什麼都重要,我非常贊同。網路上不知道怎麼講的,醫學院的家
[m長都來罵我。政府的誠信有瑕疵,我們應該如何去彌補,朝這個方向解決。
[m第一, 從國外回來的,九大地區享受特權。我們應該這樣去想,為什麼有特權。因為那
[m 時候沒有波蘭,這些先進國家想當然可以有特權。這九大地區的特權我們現在要
[m 修法,這個修法我想沒有人會反對。國外家長並不反對學歷甄試,但通過率太低
[m 了,我們讓國內學生考考看,看多少比例國內醫學生考考看,用這個比例適用於
[m 國外醫學生。署長說,讓國內考考看,看多少會過,如果連國內都考不過,是不
[m 是要考慮放寬。
[m第二, 總量的問題,我認為從國外回來不應該以總量限制,應該以國考通過的數量做總
[m 量管制。
[m
[m
[m衛生署陳副署長:
[m沒什麼回應
[m主席ask:未來要如何控制總量
[m
[m
[m[1;33m教育部:[m
[m未來辦法不承認大陸學歷。
[m學歷甄試的合格分數並非60分及格,我們會請國內醫學生考過同樣考試做為參照。從79年
[m到現在的合格率為4~20%,須看當年學生的程度,牙醫通過的比率則是0~17%。所以通過率
[m並非固定,而是看學生程度。
[m
[m考選部:
[m無人回應。
[m
[m[1;33m陳瑩:
[m剛剛提到關於國外學歷甄試的%數不是固定的,但我們不應該用%數來限制。醫師的總量管
[m制應該藉由國內國外學生一起考來限制,不應該用人家的學歷做控管。我們希望未來不論
[m醫生是在哪裡學習的,我們都希望是由最好的醫生來看。但我們現在用3,5 %擋住人家,
[m但接下來的10%也可能是優秀的啊。這些也都是台灣的人民阿,是不是一起回來通過基本
[m認證,再參加考試呢?這樣對病患也是種福利。
[m
[m[1;33m曾麗詢(其孩子在波蘭就讀醫學):
[m電視上都說我們是走後門的,特權的,被這樣歧視,他們不敢回來發言。當在電視上看到
[m父母官這樣罵我們,我真的流淚了。當初我們要出國時,我帶著我的孩子一間一間去問,
[m白紙黑字的問,得到的都是合法的,而也在修法前所獲得的承諾!母親也是辛苦工作去賺
[m錢給在波蘭的孩子,你們知道作為一位母親的心情嗎?只要小孩在國外念書,我的心是從
[m來沒有放下的,現在母親節也快到了,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驕傲的說,我很努力的在念書
[m,我是合法出國的,我是推薦甄試出國的,也許我的物理布太好,但是近了醫學系後,物
[m理僅有在大一有上,跟專業訓練無關,所以我的孩子在波蘭也唸得很好。我們沒有反對,
[m因為台灣醫學生也是我們的孩子,問題出在政府,所以我要求政府給我一個母親節禮物,
[m政府應該保障這些有心學習孩子的權利。台灣的學生,我們應該愛我們的手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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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說 "今天立委諸公的發言,不意外。"
看來是波波們可以很順利的回台灣揮灑他們救人濟世的熱情了
大家自求多福吧
[m一開始:邀請幾個特定單位表明自己立場
[m
[m衛生署:
[m現在醫事人力實行總量管制:每年1300位,現在人力已達目標
[m目前政策規劃:持外國學歷回國要經學歷甄試,經實習後才得以參加國考。
[m而目前全球未有一個國家承認全歐盟的學歷
[m本署立場:學歷甄試若通過則與國內學力相當。
[m署裡:優先保障全民健康,無論做任何決定都須以民意為依歸,大家都必須參加學歷甄試
[m,學歷甄試無論如何必會舉辦。(此為立場而非決定)。
[m
[m高教司:
[m醫師數量本有總量管制,國外相關國家對醫師資格認定與管控軍有各自之規範與限制,
[m國內的醫學系在相關國家依然不受採認,依然需經過各種考核。
[m
[m考選部:
[m根據醫師法的規定,九大地區以外需要甄試,九大地區報考人須檢附資料逐案審查,跟國
[m內相當才能應試,實習時間亦必須習滿,部內支持衛生署的決定。很難判斷是否和國內相
[m當,很難有明確機制根據資料去做判斷。
[m實習部分支持衛生署,考試內容以實務為主,和國外相差甚遠。已在國外時習者,立法院
[m通過法案後,考選部會修考試相關條文,原則上會有信賴保護原則。
[m
[m賴其萬:
[m對台灣醫學生的反應感到有點憂心。
[m有關持國外學歷者,本人贊成衛生署的意見,應全面施以學歷認證。美國70,80年待對國
[m外醫學系者進入美國者,一律需通過考試。
[m國內外的醫學教育最大的差異在於臨床醫學的差異,進入國內依然需要臨床訓練,除了甄
[m試外,應考核其臨床能力。Osce及GOSCE融入醫師考試當中作為篩選,必須在參加國考前
[m實習一年。實習方式為希望有旁人在旁指導,並在教學醫院中完成,而非把他們當廉價勞
[m工利用。
[m針對已在國外者,個人因法律問題,個人不發表問題,應施行學歷甄試,但實行時間有待
[m法律專業人士決定。波蘭醫學院有好有壞,國內醫學生不應對國外醫學生的刻版印象,這
[m次提供國內醫學教育一個檢討的機會。如果當初在國內沒有辦法通過聯考者,到國外接受
[m訓練後的成果不亞於國內醫學生,則國內教育應有所檢討。
[m
[m台大醫黃主任:
[m每個國家都是為了社會需要進行醫學教育,因此教學內容會隨國家有所不同。額外參加醫
[m師考試,最重要的是品質和公平。對國外醫學生在一定額度內要球全部經過學歷爭勢,國
[m內的額度是固定的,避免造成未來醫生的人力問題。
[m醫師的職業必須了解當地的公衛、醫療型態等,本國醫學生都必須經過一年的實習學習,
[m有些國家並沒有實習階段,醫師考試應分為兩階段,醫學系畢業者要通過學歷甄試,要考
[m國家正照,應先實習。已在國外者,應依實際外國醫學系的課程內容和實習課程,做個別
[m審查。若缺乏國內相關課程或實習者,應補足學分。
[m
[m黃富源教授:
[m個人是台大、北醫的兼任教授。外國學歷應經過學歷甄試,我國學歷到外國都須經過學歷
[m認證,根據對等原則,從國外回來者都須經過學歷認證。目前的學歷認證規則是同樣的考
[m試內容會找國內一同等學歷畢業生考試,只要考試和等學歷畢業生成績相同即及格,故此
[m考試是符合公平原則的。
[m國家考試內容僅做最後的驗收,並非完整的內容。不能用國家考試的通過與否做醫師執業
[m能力的判斷。一定要經過學歷認證才能參加國家考試。每十萬人口已有22個醫生,和紐西
[m蘭相等。破壞總量管制,如果無線增加一定會影響國內醫療品質。
[m[1;35m第二部份:邀請其他正反方發言[m
[m
[m[1;33m陳瑩委員:
[m所有發言不代表任何一個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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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m[1;33m東歐學生代表家長林錦則
[m第三個題目不夠中性,是否應對國外的學生給予特別保障。他們出去是在法律之下,是”
[m應該”給予保障。以舊法出去,就以舊法適用。我們大家都是在為國人健康做努力,卻變
[m成在保障國內醫學生,學歷甄試通過率太低,且不透明,等於變相封殺國外醫學生。只為
[m了一個東歐去封殺所有的國家,是不公平的,會阻擋優秀留學生回來,會形成鎖國。這個
[m法案是否會變大陸回來鋪路,我們非常擔心,反對修法,保誇大陸學歷認證的問題。持國
[m外學歷者,他們的學校已經教育部審核,他們回來考國家考試時,其所受教育已受過考選
[m部的篩選,這些不容質疑。有部分醫院聘用國外醫學生,是否擔心工作問題,國內在網路
[m散佈謠言。國外醫學生願意到國內醫學生不願去的科別、偏遠地區服務,此外也可促進國
[m際醫療的交流,加強國內醫療的品質。目前很多醫院的住院醫師不足,目前要修這個法幫
[m助國內醫學生,但已入學者應該適用舊法,否則會造成非常大的抗議。
[m
[m[1;33m國外學生代表羅秉承律師:
[m引述黃達夫的話,在沒有證據下就說波蘭醫學生所受的教育比較差,是否違反醫學的科學
[m精神嗎?
[m證據在哪哩,91年修法後國外回來的醫學生比國內醫學生差。今天在九大地區的學生都是
[m我們台灣的子民,在修法的過程有什麼實證基礎,修法造成了什麼實證的證據?這樣政策
[m的大轉彎是為了什麼目的。我不管法律是否溯及既往,當時91年討論時的九大區域的問題
[m沒有經過討論嗎?現在的問題源自於網路上的批評,在國際的公平對待上難道要走上鎖國
[m嗎?醫師法中有一條法條列道,醫師法四條之ㄧ在往後若有其他考量而想要修正,則不得
[m溯及既往!國外的醫學生是基於信賴法律不會變動下,留學出國。出國前還問教育部等,
[m教育部保證不需學歷甄試,故現在這樣修法讓那些學生的家長情何以堪。
[m
[m[1;33m鄭委員:
[m本期修法是為了提升台灣的醫療品質,醫生品質是醫療品質最重要的條件,本席邀請的人
[m不代表個人意見。
[m
[m[1;33m蘇鴻輝:
[m我們今天在基本上支持衛生署。人力規劃如果失衡,醫療需求會造成很大的變動,這些人
[m力不在國內的人力規劃之內,國內的醫師能力將無法照政策走下去。失衡的情況下,衛生
[m署如何做國內的醫療品質。以國內制度平衡和穩定做最大的考量。
[m
[m
[m
[m主席發言,扯到大陸,有委員暴動?
[m
[m[1;33m某某立委:
[m今天提剛沒有提到大陸,我們歡迎,但當我們委員受到威脅時,我們要求今天不要離題。
[m為什麼大陸的家長可以坐到委員席,可以任由他們發言嗎?要求先處理這個問題。
[m
[m廖國棟:
[m沒開mic
[m
[m[1;33m陳瑩立委:
[m今天的主題我們沒辦法限定人家可以提到什麼字眼,我們委員不需針對大陸問題去講,我
[m們委員自己不要針對這個問題繼續討論,聽過就算了。我們民進黨也沒提出這個問題,自
[m己有判斷就好了,沒必要生氣嘛!
[m
[m[1;33m廖國棟:
[m今天請依照提綱發言,盡量不要離題。
[m
[m立委Murmur
[m
[m[1;33m簡佑全(醫聯會代表):
[m我們只是台灣的醫學生,我們只是不斷的努力來達成夢想。我們成績不夠,我們也繼續努
[m力重考,我們這樣照著教育部的體制走有錯嗎?希望各位告訴我們,我們今天在重考班,
[m努力有錯嗎?還是我們只要花錢出國就好。
[m我們都知道臨床醫學絕對不只有課本上的內容,我們支持所有的意見支持全面實習。我們
[m尊重所有的政府機關決定,因為我們只要做個好醫生。
[m當SARS之後,發現醫生的訓練不夠,我們馬上開始接受更多的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,沒有
[m落日條款,因為是和病人健康有關。
[m病人的健康為我首要顧念。
[m我們在7天之內收集到30000多份連數,有一半以上是非醫療專業人士。請告訴我們,我們
[m對了嗎?我們錯了嗎?
[m
[m[1;33m醫師公會:
[m以外國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者,應全面通過學歷徵試,在國家認可的醫院實習後,才能參加
[m國家考試。
[m以外國學歷者,應設總量管制。
[m對於新法實施之前已在國外念書者,尊重國家法律之規定。
[m
[m[1;33m波蘭醫學生代表:
[m我們不需要自己嚇自己,很多年下來才有600, 700個,並非每年都600, 700,這些淘汰率
[m大概都是三成左右,有些是雙重國籍,不一定會回台灣,所以大概只有400個左右,會回
[m來的總共可能只有300多個左右(分六年回來)。沒有實習真的嗎?國外回來的真的沒有
[m管理嗎?希望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,要進入國考一定要有50幾個臨床學分,還有實習學分
[m。國外的實習學分比國內還多,考選部和教育部難道都不知道嗎?美國的醫學教育僅四年
[m,難道就比我們差嗎?我想國外是將實習融入在教學中,一面膠,一面實習。我們現在在
[m講說國家考試不能當作一切,但當初通過聯考的難道就是最優秀的嗎?龜兔賽跑?
[m
[m[1;33m中醫公會
[m我持平,絕對支持政府以及衛生署政策。但既然之前的法律已規定九大地區留學回來是被
[m承認的,以前是合法的,現在應該要持平看待。不能說人家走捷徑、什麼野雞學校。若真
[m的有什麼不適任的問題,我就認為要調整。
[m
[m[1;33m黃委員
[m公共利益應該優於信賴保護原則,但也應該要兼顧信賴原則,不能這樣推翻。我們國內有
[m對國內醫生的訓練標準,我們也不能說國外學生的好壞。所以重點在於國內醫生總數的控
[m管。想請衛生署回答,若國外回來的學生接受實習,且也同意甄試,但據我了解甄試僅有
[m3%。未來的修法沒有問題,但是現在已在國外的學生,我們要如何限制他們的信賴保護。
[m剛剛有提到的實習和甄試,甄試的比例是不是要限制,是不是兩邊的學生一起考,由這個
[m比例來決定能不能參加國考。以菲律賓回來的醫師,在國內診所一時席就實習6年,國外
[m的醫師到台灣當實習醫師所造成的衝擊是什麼?
[m
[m[1;33m侯彩鳳:
[m委員內也有一些提案,遊說法已通過,不能再有團體進行遊說。我們私下都很理性的在思
[m考這些問題。誠信問題!學生團體不會抗議,只有請求,就像剛剛那樣快掉眼淚。立法過
[m程應該要沒有私心,我沒有任何家屬在念醫,所以我是最中性的。但我卻接到投訴電話,
[m被這樣侮辱、干擾。我們現在不要把焦點模糊掉,不要提到兩岸的問題,醫師法4-1並沒
[m有提到兩岸問題,所以請大家一起想出對國內外最兩全其美的辦法。
[m
[m[1;33m鄭委員:
[m不曉得有多少像簡同學這樣的人來向我投訴。從廣告上傳達這樣的訊息,是不是花錢就可
[m以念醫學系圓夢?我是這項修法案的提案人,我和我其他的連署人受到了很大的困擾。
[mBlabla…這個公聽會是為了各位而辦的,所以請大家以最理性的方法傳達意見,對我們修
[m法有幫助,而不是用罵的。
[[m[1;33m徐紹平委員:
[m在委員會裡頭,我提到誠信的問題。家長代表提出的資料似乎都經過政府同意。署長說我
[m是管人命的,人命關天比什麼都重要,我非常贊同。網路上不知道怎麼講的,醫學院的家
[m長都來罵我。政府的誠信有瑕疵,我們應該如何去彌補,朝這個方向解決。
[m第一, 從國外回來的,九大地區享受特權。我們應該這樣去想,為什麼有特權。因為那
[m 時候沒有波蘭,這些先進國家想當然可以有特權。這九大地區的特權我們現在要
[m 修法,這個修法我想沒有人會反對。國外家長並不反對學歷甄試,但通過率太低
[m 了,我們讓國內學生考考看,看多少比例國內醫學生考考看,用這個比例適用於
[m 國外醫學生。署長說,讓國內考考看,看多少會過,如果連國內都考不過,是不
[m 是要考慮放寬。
[m第二, 總量的問題,我認為從國外回來不應該以總量限制,應該以國考通過的數量做總
[m 量管制。
[m
[m
[m衛生署陳副署長:
[m沒什麼回應
[m主席ask:未來要如何控制總量
[m
[m
[m[1;33m教育部:[m
[m未來辦法不承認大陸學歷。
[m學歷甄試的合格分數並非60分及格,我們會請國內醫學生考過同樣考試做為參照。從79年
[m到現在的合格率為4~20%,須看當年學生的程度,牙醫通過的比率則是0~17%。所以通過率
[m並非固定,而是看學生程度。
[m
[m考選部:
[m無人回應。
[m
[m[1;33m陳瑩:
[m剛剛提到關於國外學歷甄試的%數不是固定的,但我們不應該用%數來限制。醫師的總量管
[m制應該藉由國內國外學生一起考來限制,不應該用人家的學歷做控管。我們希望未來不論
[m醫生是在哪裡學習的,我們都希望是由最好的醫生來看。但我們現在用3,5 %擋住人家,
[m但接下來的10%也可能是優秀的啊。這些也都是台灣的人民阿,是不是一起回來通過基本
[m認證,再參加考試呢?這樣對病患也是種福利。
[m
[m[1;33m曾麗詢(其孩子在波蘭就讀醫學):
[m電視上都說我們是走後門的,特權的,被這樣歧視,他們不敢回來發言。當在電視上看到
[m父母官這樣罵我們,我真的流淚了。當初我們要出國時,我帶著我的孩子一間一間去問,
[m白紙黑字的問,得到的都是合法的,而也在修法前所獲得的承諾!母親也是辛苦工作去賺
[m錢給在波蘭的孩子,你們知道作為一位母親的心情嗎?只要小孩在國外念書,我的心是從
[m來沒有放下的,現在母親節也快到了,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夠驕傲的說,我很努力的在念書
[m,我是合法出國的,我是推薦甄試出國的,也許我的物理布太好,但是近了醫學系後,物
[m理僅有在大一有上,跟專業訓練無關,所以我的孩子在波蘭也唸得很好。我們沒有反對,
[m因為台灣醫學生也是我們的孩子,問題出在政府,所以我要求政府給我一個母親節禮物,
[m政府應該保障這些有心學習孩子的權利。台灣的學生,我們應該愛我們的手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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